後龍、造橋兩起亂倒廢棄物案偵結 苗栗場址都已清除復原
苗栗地檢署偵結後龍、造橋兩起非法棄置案,縣府表示兩處場址已完成清除與復原。環保局說,後續將持續巡查高風險區域並加強查緝。

苗栗地檢署26日公布兩起非法棄置案件偵結結果後,苗栗縣環保局也同步把後續處理情形說清楚:後龍鎮公司寮登山口與造橋自然運動公園兩處場址,先前遭亂倒的廢棄物都已完成清除,環境復原也已到位。對不少住在附近、常往來山區和公園的鄉親來說,這不只是辦案進度,更關係到每天看得到的生活環境。
環保局指出,這次對外說明的是兩起重大非法棄置案件,分別發生在後龍鎮與造橋鄉。案件經苗栗地檢署偵結後,縣府重申打擊環境犯罪的立場,除依法追查行為人,也同步要求場址完成清理與復原,避免污染持續擴大,影響在地環境品質。
後龍公司寮登山口案 約70公噸事業廢棄物已清除
環保局表示,後龍鎮公司寮登山口非法棄置案,是由環保局會同苗栗地檢署、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以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共同追查。調查發現,桃園市某再利用公司涉嫌於113年11月間,將約70公噸事業廢棄物違法載運至後龍鎮龍港段930地號土地棄置。全案完成蒐證後已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環保局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督促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代履行清理義務,目前場址已完成環境復原。
造橋自然運動公園案 約220公噸營建混合物已復原
另一案發生在114年7月的造橋自然運動公園。環保局說,接獲通報後即會同警察機關到場查察,迅速查獲涉嫌非法棄置行為人。現場遭棄置的營建混合物包括土石、混凝土塊、塑膠片及帆布等;在檢察官完成證據保全後,環保局隨即督導造橋鄉公所代為執行清理與復原,目前約220公噸廢棄物已完成清除,園區環境也恢復原貌。
環保局:違法棄置不只要辦 也得把環境復原
苗栗縣環保局長沈鳳臺表示,「非法棄置廢棄物除將面臨刑事及行政責任外,行為人亦須負擔污染清除及環境復原費用。」他說,縣府對環境犯罪的態度沒有模糊空間,該追的責任要追,該清的場址也要儘快清回來。
環保局表示,後續將持續加強高風險地區巡查,並運用科技監控與跨機關合作,查緝非法棄置案件。對苗栗在地來說,這兩處場址雖已完成清除,但後續巡查是否更落實、類似案件能否及早發現,仍是大家接下來最值得留意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