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表揚模範公務人員 十五年累計二百九十六人次
台中市府盤點模範公務人員制度成果,15年來累計表揚296人次、16人獲選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市府表示將持續精進人才培育與激勵措施。

一張模範公務人員與市長的合影,替台中市政府十五年來的人才培育成果留下紀錄。市長盧秀燕表示,台中市公教警消超過5萬人,絕大多數同仁都秉持為民服務的初心,在各自崗位盡心盡力;她也向獲選同仁喊話,希望大家持續發揮標竿作用,帶動更多公務人員追求更好的市政服務品質。
台中市政府6月30日指出,自100年縣市合併升格以來,累計表揚296人次模範公務人員,其中已有16位獲選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這項表揚由市府依據「公務人員激勵辦法」及「台中市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辦理,每年由各機關推薦,再經資格審查及專業評審兩階段遴選,選出兼具專業、服務熱忱與創新精神的代表。
模範公務人員怎麼選
人事處長陳月春表示,市府建立的是公開、公平的遴選制度,從各機關推薦到後續審查,都希望把真正長期投入、表現穩定的同仁找出來。她說,透過公開表揚,不只是肯定個人努力,也是要在公務體系裡立下可以效法的典範。
陳月春表示,模範公務人員的條件,不只看專業能力,也重視服務態度與創新作為。換句話說,能不能回應市民需求、在工作現場提出改進方法,都是評選時的重要面向。
十五年成果橫跨多個服務現場
人事處表示,歷屆獲選者分布在衛生安全、社會福利、教育文化、重大建設、環境保護、犯罪查緝、財政管理及災害搶救等領域。從負責政策規劃與決策的主管,到第一線執行市政工作的基層同仁,都有人獲選,反映出台中市政府模範公務人員制度並非只看單一職務層級。
市府也指出,這十五年來,不少原本在基層服務的獲選者,後來因表現優異,逐步晉升主管職務。這樣的變化,呈現出市府希望建立的用人方向,也就是讓基層有發揮空間,讓表現好的同仁有機會持續成長,成為推動市政的重要力量。
十六人獲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肯定
除了市府內部表揚,台中市政府每年也會推薦優秀同仁參加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選拔,至今已有16位同仁獲此殊榮。盧秀燕表示,「感謝大家共同守護城市、服務市民家人」,也期勉獲選同仁持續發揮典範影響力。對台中的公務體系來說,這不只是獎項數字,也代表多年來人才培育與激勵制度已累積出具體成果。
市府表示,後續仍會持續精進人才培育及激勵措施,讓公務團隊維持專業與效率。對市民來說,這項制度最後要回到日常生活感受:不論洽公、社福、建設或災害應變,市府希望把更穩定、有效率的公共服務,落實在台中這座城市的每個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