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壇路邊車內冒火 彰化消防提醒別把瓶裝水留車上
彰化縣消防局提醒,夏季車廂高溫加上透明瓶裝水聚光,可能引發車內火警。花壇鄉曾有案例,離車前應先檢查並移除危險物品。

一瓶看起來再平常不過的透明瓶裝水,放在夏天的車內,竟可能成為火源。彰化縣消防局提醒,近來天氣炎熱,車子停在路邊曝曬後,車廂溫度上升得很快,若把瓶裝水、打火機或行動電源留在車內,車內火警風險也跟著升高。
消防局指出,去年7月17日中午12時許,花壇鄉宏宅街曾發生一起路邊停放自小客車起火案件,起火位置在副駕駛座儀表板。經調查,原因與車內放置的透明瓶裝水有關;陽光穿過瓶身後產生聚光效應,讓局部溫度飆高,進一步引燃周邊物品。統計近3年,已發生5起因光聚熱,或車內打火機、鋰電池受熱引發的車輛火警。
模擬實驗驗證聚光效應
為了釐清風險,火災調查人員做了模擬實驗。一般轎車在夏天中午曝曬20分鐘後,座椅溫度量到攝氏60度,儀表板上方最高可達攝氏88度。若再擺上裝有清水的透明瓶裝水,在特定角度下會像凸透鏡一樣,把光線集中在一點,局部高溫可超過攝氏115度。
消防局表示,實驗中只要約10分鐘,就可能讓儀表板皮革起泡冒煙,紙張也會出現熱分解與輕微碳化,留下黃褐色焦痕。消防局提醒民眾,「透明瓶裝水確實具有引發火災的可能」,尤其密閉車廂幾乎沒有風,熱會一直積在裡面,更容易出問題。
不只瓶裝水 這些東西也別留車內
彰化縣消防局指出,除了透明瓶裝水,玻璃瓶、放大鏡、化妝鏡、水晶飾品、玻璃球等有聚光效果的物品,也不適合放在車內曝曬。另一方面,行動電話、行動電源、打火機、芳香劑等物品,也可能因高溫爆裂或起火。
消防局建議,夏季停車可盡量使用遮陽板,或停在陰涼處、地下停車場;更重要的是離車前多檢查一次,把透明瓶裝水與受高溫影響的物品先移出車外。對彰化鄉親來說,這個動作不麻煩,卻可能少掉一場車內火警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