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 7 日|星期二
生活情報

個資不是交出去就算了 民眾依法可查閱、更正也可要求刪除

官方提醒,民眾對個人資料並非交出去就失去主導權。依個資法,可查閱、複製、更正、停止利用與刪除,遇疑似詐騙則可撥165求助。

個資不是交出去就算了 民眾依法可查閱、更正也可要求刪除

詐騙手法一再翻新,從消費明細到健康檢查報告,許多人直到接到可疑電話,才驚覺自己的個人資料早已在外流動。這份個資保護宣導提醒,無論是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蒐集到的個人資料,都不能拒絕當事人查詢或閱覽,民眾也不是把資料交出去後就只能被動接受。

依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當事人對自身個人資料享有五項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宣導也指出,若民眾發現自身權益受損,還可以依法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面對詐騙案件增加,這些權利和個資防護習慣,和每個人的生活都直接相關。

個資法保障五項權利

宣導資料指出,現行個資法自101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即使個人曾同意提供資料給他人,仍保有決定權。像是想保留自己提供過的資料,可向機關申請複製本;若發現留存資料有疑問,也能請求補充或更正。若不希望資料一直留在不再往來的機關內,也可以要求刪除。

停止蒐集與利用 不是只能等對方處理

在個資保護上,民眾也可以主動要求機關停止繼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宣導舉例,信用卡剪卡後,可一併要求發卡銀行與信用卡公司停止蒐集相關財務資訊。這些規定的重點很清楚:個資不是交出後就沒有選擇,資料怎麼留、留多久,當事人依法都有權過問。

日常上網習慣 是個資防護第一道門

除了法律保障,宣導也提醒民眾在網路使用上要提高警覺,包括安裝防毒軟體與防火牆、定期更新病毒碼;避免在公用電腦操作需要輸入個人帳號密碼的網頁,離開前記得登出;加入網站會員或填寫資料前,先看清楚契約內容與隱私權聲明。若要線上刷卡,應確認網站可信任,且網址為https://開頭;密碼則建議至少6字元以上,混合大小寫英文字母、數字與符號,並定期更換。

遇到詐騙或消費爭議 可記住兩支專線

宣導最後提醒,若遭遇詐騙,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洽詢、檢舉或報案;若有消費疑問或爭議,則可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這份資料來源包括經濟部電子商務網站身分識別機制推廣計畫、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以及臺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程式設計組劉若芬幹事整理內容。對一般民眾來說,先認識個資法、再養成個資防護習慣,才是面對網路風險最實際的一步。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