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溪保護區仍待中央核定 縣府盼加快完成劃設
鳳山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仍由中央審議中,預計劃設71.21平方公里。新竹縣府表示,將持續配合程序並追蹤關西地區污染源與水質狀況。

「縣府積極配合中央,保障民眾用水安全。」新竹縣長楊文科21日在主管會報中,特別關心鳳山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劃設進度。對於外界近來的質疑,縣府也再次說明,這項保護區不是地方政府單獨能決定的事項,仍須等待中央審議核定。
新竹縣政府表示,鳳山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依《自來水法》第11條辦理,劃設權責屬經濟部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程序須由台灣自來水公司提出規劃,送經濟部審議、核定後公告實施;縣府將持續協助中央與自來水公司處理相關作業,盼能早日完成劃設。
兩類保護區法源與目的不同
縣府指出,民眾常將「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與「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混在一起理解。前者由經濟部依《自來水法》主管,著重整體水源與集水區環境的涵養;後者則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由環境部及地方政府主管,目標是確保取水口的飲用水水質安全。
目前,頭前溪及鳳山溪範圍內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以及取水口一定距離範圍,均已完成劃設。不過,鳳山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仍由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研擬草案,並送經濟部審議補件中。縣府認為,兩項保護機制可共同守住河川水質與取水安全。
修正申請案審查中 預計範圍71.21平方公里
縣府說明,2024年已提供縣內水污染列管事業資料,供台灣自來水公司進行劃設調查參考,並參與會議及協調,配合中央檢討範圍。台水委辦公司已在2026年3月31日,將修正後的劃定申請書送至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審查,預計劃設面積為71.21平方公里。
關西地區半年稽查171件
自2023年鳳山溪污染事件後,縣府整合環保局、工務處、產業發展處與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每半年召開飲用水安全會議,追蹤關西地區污染源、違章工廠、水質監測,以及保護區與污水下水道規劃進度。
最近一次會議於2026年5月19日召開,追蹤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的管制成果,共稽查150件次污染列管事業及21件陳情案件;其中1件告發、3件經勸導後改善,其餘案件未發現污染環境情形。
環境部與環保局目前在鳳山溪沿線設有5處水質監測站,按月及按季監測。最新結果顯示,自來水水質與水源水質均符合飲用水相關標準,鳳山溪污染程度維持未(稍)受污染等級。保護區何時完成核定,仍是關西與新竹縣鄉親後續可持續關注的用水安全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