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公布3名毒駕累犯 警局表明將持續強力取締
苗栗監理站近日公布3名毒駕累犯,苗栗縣警察局表示將持續嚴加取締。警方提醒,毒駕不只危及用路人,也將面臨刑責與行政處分。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近日公布毒駕累犯名單,名單中有苗栗縣民張壎鴻、鄧惟安及洪瑞東3人。這份名單一公布,苗栗縣警察局也再次表態,毒駕對交通安全的威脅不容輕忽,後續將持續強化查緝與取締。
苗栗縣警察局6月1日指出,這次由苗栗監理站公告的毒駕累犯,再次凸顯毒品駕車不只是個人違法行為,更直接牽動道路交通與公共安全。警方表示,毒駕和酒駕一樣具有高度危險性,將持續投入毒品查緝與毒駕防制作為,盼把風險擋在路上之前。
毒駕為何危險
警方說明,駕駛人施用毒品後,判斷能力、反應速度與注意力都可能受到影響,一旦精神恍惚、反應遲緩,甚至操作失控,就很容易釀成交通事故,不只害到自己,也可能波及其他用路人。近年全國毒駕案件與衍生的重大事故時有所聞,已成為交通安全的重要隱憂。
再犯者可能面臨更強處置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為防止危險駕駛反覆危害社會,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新制,已把反覆實施毒駕等重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納入適用範圍。若有事實足認具有再犯之虞,檢察官得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以即時阻斷危險行為持續發生。
不只刑責 還有罰鍰與吊照
警方提醒,毒駕除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也會面臨罰鍰、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等行政處分;如果因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還將面臨加重刑責及民事賠償,代價相當沉重。苗栗縣警察局呼籲鄉親,「拒絕毒品、拒絕毒駕」,才是保障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的根本,也是在地交通安全最直接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