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威颱風逼近 南投提醒雇主停班時仍須顧勞工權益
巴威颱風將近,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整理颱風天出勤與給薪原則,提醒雇主不得任意扣薪或處分勞工,必要出勤也須依法辦理。

「巴威」颱風來襲,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趕在風雨可能加劇前,再次提醒縣內事業單位與勞工,颱風天的出勤安排、工資給付和補休規定都有依據,不能因一時人手調度就亂了分寸。對南投不少通勤族來說,這些規定不只是法條,也是風雨天裡最直接的保障。
社會及勞動局指出,只要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通報停止上班上課,若雇主因業務性質仍需特定勞工出勤,必須先由勞雇雙方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沒有工會者,則須經勞資會議同意。對於應雇主要求而勉力出勤的勞工,除當日工資照常給付外,也宜加給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颱風停班未出勤 雇主不得任意扣薪處分
社會及勞動局表示,現行勞動法令並沒有「颱風假」這項規定,但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若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或因天然災害造成交通阻塞而未出勤,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不能強迫勞工改請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天災加班與例假出勤 工資、補休都有規定
縣府也提醒,若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要求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出勤加班,應按加班時數,依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若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除須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加倍給薪外,事後還要補休一日。補假日期須由勞雇雙方另行協商排定,最晚應在工作結束後7日內完成。
原本休假不受影響 有疑問可向南投縣府詢問
至於原本就在颱風當天休假的勞工,社會及勞動局說明,本來就沒有出勤義務,若碰上停止上班,也不影響原先假期,雇主不必另外再給補假。縣府提醒,巴威颱風期間若有勞動權益疑問,可撥打049-2246823,或直接到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服務櫃檯詢問,地址在南投市中興路660號。對南投縣勞工來說,風雨未到前先把規定看清楚,遇事才不會手忙腳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