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水也可能燒車 彰化消防局提醒高溫下車內別亂留物品
彰化縣消防局提醒,夏季高溫下透明瓶裝水、打火機與行動電源等物品都不宜留在車內。消防局並以花壇案例與模擬實驗說明,聚光與受熱都可能引發車輛火警。

副駕駛座前的儀表板,竟然會被一瓶水曬到冒煙。彰化縣消防局回顧,去年7月17日中午12時許,花壇鄉宏宅街一輛停在路邊的自小客車發生儀表板起火,事後調查發現,起因竟是車內一瓶透明瓶裝水在陽光下產生聚光效應。這起案例,也讓不少車主重新注意夏天車廂裡那些看起來不起眼的小東西。
彰化縣消防局15日提醒,七月高溫曝曬下,車內溫度短時間就會飆升,不只透明瓶裝水,像是打火機、行動電源、手機、芳香劑,以及玻璃瓶、化妝鏡、水晶飾品、玻璃球等具有聚光或受熱風險的物品,都不適合留在密閉車內。消防局統計,近3年已有5起因光聚熱或車內打火機、鋰電池受熱引發的車輛火警。
花壇案例讓人警覺 透明瓶裝水也可能變火源
消防局指出,花壇鄉宏宅街這起案件原本看來相當離奇,車子只是停在路邊,卻在副駕駛座儀表板位置起火。經火災調查後,確認罪魁禍首是透明瓶裝水。消防局表示,「在特定角度下,這瓶水就像凸透鏡,能把光能集中在一個點上」,讓局部溫度快速升高,進而點燃周邊物品。
消防模擬實驗 車內高溫與聚光效應都很危險
為了驗證這類風險,火災調查人員做了模擬實驗。一般轎車在夏天中午停放於陽光下20分鐘,座椅表面測得約攝氏60度,儀表板上方最高可達攝氏88度。若再放入裝有清水的透明瓶裝水,在特定照射角度下,聚光處局部高溫可超過攝氏115度,只要約10分鐘,就可能讓儀表板皮革起泡冒煙,紙張也會熱分解、輕微碳化,留下黃褐色焦痕。
離車前多看一眼 能少一場車火警
彰化縣消防局提醒,夏季停車可優先選擇陰涼處或地下停車場,也可善用遮陽板降低曝曬。但更重要的,是養成離車前檢查車內物品的習慣,把透明瓶裝水、打火機、行動電源等容易因聚光或高溫出事的東西帶下車。對天天開車通勤、載貨或跑車的鄉親來說,這個動作不麻煩,卻可能直接少掉一次車輛火警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