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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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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進勞工局談陽光法案 從案例提醒公務風險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近日舉辦廉政法治教育講習,由檢察官翁嘉隆解析廉政倫理與陽光法案,並以實務案例提醒公務執行中的風險與界線。

檢察官進勞工局談陽光法案 從案例提醒公務風險
圖片來源:在地新聞 /在地新聞

講台上,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翁嘉隆一邊講解法令,一邊把近年實務案例攤開來談。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近日辦理「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與陽光法案實務解析暨案例研討」講習,從廉政倫理、陽光法案到常見公務情境,一步一步帶同仁回到工作現場,想清楚每一個程序與分寸。

這場講習由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舉辦,目的在深化同仁廉潔行政觀念,提升依法行政與行政透明意識。課程邀請翁嘉隆授課,透過法令解析、實務案例分享及互動研討,協助同仁正確認識廉政倫理規範與陽光法案相關制度,也進一步強化執行公務時的法治觀念與風險意識。

從陽光法案出發 把界線講清楚

勞工局表示,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除了依法行政、公正執法,也要確實遵循廉政倫理規範,妥善處理請託關說、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利益衝突等情況,避免因為對法令不夠熟悉而誤觸規定。局方也指出,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等制度,是建立廉能政府與提升行政透明的重要基礎。

勞工局指出,「廉潔是優質治理的核心價值,也是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基礎。」這句話放在日常公務裡,說的其實很直接:每一個程序都要站得住腳,每一次判斷都要經得起檢視,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才有辦法慢慢累積。

案例不只談法條 也對準日常公務風險

這次課程沒有停留在抽象規定,而是結合近年實務案例,針對公務員在採購、補助、稽查、行政裁量及業務往來等常見情境,分析相關法令適用與應注意事項。對第一線承辦人員來說,這些都是工作中可能碰到的實際場景,提早把風險看清楚,比事後補救更重要。

課程也安排現場交流與討論,讓同仁從案例裡理解風險所在,建立較清楚的廉政倫理判斷能力。對公部門而言,這樣的法治教育不只是上課,更是把原本容易被忽略的細節,重新放回制度與責任的脈絡裡。

勞工局:持續辦理廉政法治教育

勞工局表示,未來將持續辦理廉政法治教育訓練,透過多元宣導與案例研析,協助同仁強化廉政風險意識,落實依法行政與行政透明。對市民來說,這類訓練雖然不一定看得見,但會直接反映在公共服務的穩定度與可信度上;當制度更清楚、執行更審慎,市民與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之間的信任,也會更扎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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