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濱警走進關懷據點 提醒長者電動代步車這樣上路才安全
長濱警方日前到關懷據點向長者宣導電動代步車安全,提醒代步車屬行人身分,應依行人規定通行。成功分局表示,將持續到社區加強高齡交通安全教育。

「電動代步車是提供行動不便者使用的輔助器具,依現行規定屬於行人身分,而不是一般車輛。」成功分局長濱分駐所警員王莛鋐日前走進長濱弱勢者關懷協會,用長者聽得懂的方式,跟大家一條一條說明電動代步車怎麼走才安全,現場互動熱絡,也有不少回應。
這場交通安全宣導在長濱鄉辦理,主題聚焦高齡長者常使用的電動代步車。王莛鋐向在場長者說明正確使用方式與相關法規,希望把觀念講清楚,降低因不熟悉規定而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這也是成功分局持續推動高齡交通安全教育的一環。
代步車屬行人 不是一般車輛
警方提醒,電動代步車依法屬於行動輔助器具,使用者視同行人,因此通行時應依行人規定辦理。像是優先行駛在人行道;如果沒有設置人行道,則應靠路邊通行。穿越道路時,也應利用行人穿越道,或依交通號誌指示前進,不能任意橫越車道。
別上車道快跑 也不能改裝提速
王莛鋐也特別提醒,電動代步車不是交通工具,不適合任意在車道高速行駛,更不能擅自改裝來提高速度。警方指出,這些行為都可能增加事故風險,對長者自身安全尤其不利。宣導中也透過面對面解說,幫助長者分辨日常使用時容易忽略的地方。
夜間外出與設備檢查 都是安全關鍵
除了通行規則,警方也提醒長者外出前要先注意電量與設備狀況,避免半路故障。若在夜間或天候不佳時使用電動代步車,應穿著亮色衣物,並開啟警示燈或加裝反光配件,讓其他用路人更容易看見,減少危險發生。
成功分局表示,長者一直是交通安全宣導的重要對象,後續仍會持續深入社區、文健站及各關懷據點,加強高齡者常見用路風險的說明。對長濱這裡的長者來說,弄清楚電動代步車的規定,不只是記住法條,更關係到每一次出門能不能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