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費新制首月申報 臺東業者須在7月底前完成繳納
臺東縣115年度水污染防治費申報至7月31日止,今年新增氨氮、鋅及錫等徵收項目。環保局提醒列管業者與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理單位按時申報繳費,避免漏報受罰。

水污染防治費新制進入第一個申報月,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提醒,縣內列管水污染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理單位,這段時間要再核對一次申報資料。115年度水污染防治費申報已在7月1日展開,期限到7月31日,新增的氨氮、鋅及錫項目,都是這次不能漏掉的重點。
臺東縣環保局表示,今年水污染防治費配合中央制度修正,自115年起增列氨氮、鋅及錫為徵收項目,並調整有害健康物質費率。申報對象應在期限內完成申報及繳納,若逾期、漏報或資料不完整,可能面臨補繳費用或違規處罰。
新增項目首年5折 優惠將逐年調整
環保局說明,新增徵收項目自1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為降低制度剛上路時對產業的影響,氨氮、鋅及錫在實施第1年提供5折優惠,後續採5年逐年遞減優惠,第6年起恢復全額徵收。業者在7月申報水污染防治費時,應確認是否涉及新增項目,依規定填報。
這項申報作業不只是表單填寫。業者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理單位還須確認放流水水質監測資料,以及相關申報文件是否完整、正確;若因資料錯誤或漏報而未如實申報,仍可能衍生補繳或受罰情形。
6月已辦說明會 協助熟悉申報流程
為讓申報單位掌握水污染防治費新制,臺東縣環保局已於今年6月22日舉辦「水污染防治費申報操作說明會」,說明本期申報流程、資料填報方式、常見錯誤態樣與注意事項,也針對新增氨氮、鋅及錫徵收項目及有害健康物質費率調整進行說明,並安排現場交流與問題解答。
臺東縣政府表示,潔淨、安全的水環境與民眾生活品質及地方永續發展有關。依法申報、繳納水污染防治費,是企業的法定責任;持續提升廢(污)水處理效能、降低污染排放,也有助改善河川及水域環境品質,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6項「淨水與衛生」。
申報期限至7月31日 有疑問可洽環保局
對臺東列管業者而言,眼前最直接的時間點就是7月31日。臺東縣環保局呼籲,符合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對象的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理單位,應把握期限完成水污染防治費申報及繳費;若對新制或申報作業有疑問,可撥打089-345658洽詢,由專人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