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加碼米克拉災後慰助 商家與社區地下室都納入
屏東縣政府因應米克拉颱風災情,擴大商家與公寓大廈公共空間慰助範圍。符合資格者可在115年7月31日前,向受災地所屬鄉鎮市公所申請。

米克拉颱風強降雨過後,屏東縣政府把原本就啟動的商家淹水慰助再往前推一步。這次不只商家可申請,連中央補助未涵蓋的公寓大廈地下室、機電空間等室內公共區域,也被納入慰助範圍,讓受災社區在災後復原時,多一筆能實際派上用場的支持。
屏東縣政府表示,因應屏東縣多處商家與住宅社區遭米克拉颱風強降雨侵襲,縣府除辦理「米克拉颱風商家淹水慰助金專案」,也主動編列經費擴大補助對象。這次慰助分為商家與公寓大廈室內公共空間兩類,申請受理至民國115年7月31日止,符合資格者須向受災地址所屬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商家淹水慰助金怎麼算
在商家部分,若淹水高度達50公分以上,每案可領3萬5000元,內容包含縣府慰助1萬5000元與中央2萬元,另外還可申請家電受損補助,上限1萬元。若淹水高度達30公分以上但未滿50公分,縣府提供1萬元慰助,並可另外申請家電受損補助上限1萬元。至於淹水未達30公分者,則由縣府慰助1萬元。
公寓大廈公共空間也納入範圍
這次較受注意的,是屏東把公寓大廈室內公共空間也列入慰助。依實際淹水高度計算,若達50公分以上,每棟慰助5萬元;未達50公分者,每棟慰助3萬元。縣府說明,這項安排主要是考量中央補助沒有涵蓋公寓大廈公共區域,希望協助社區處理地下室、機電空間等受損情形,減輕住戶共同負擔。
申請文件與受理期限一次看
符合資格的民眾或商家,需備妥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如營業登記或營業證明、受災照片、房屋門牌照片及存摺影本。若淹水高度達30公分以上,也可依實際情況檢附相關憑證,同時申請家電受損補助。所有案件都由受災地址所屬鄉鎮市公所受理,並採書面審查,核定通過後再辦理撥款。
同一門牌僅能擇一請領
縣府城鄉發展處也提醒,「同一門牌之住屋與商家僅能擇一請領」,民眾送件前要先確認申請類別,避免重複提出而影響審查。對不少還在整理環境、清點損失的在地住戶與店家來說,這波米克拉颱風災後慰助,重點不只在補助金額,也在於申請規則是否看得清楚。縣府提醒,受理期限到115年7月31日,符合資格者應在期限內向鄉鎮市公所辦理,維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