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教師法律研習營開訓 從校園人權談到學生消費糾紛
台中市府法制局、教育局與台中高分院6日舉辦教師法律研習營,內容從校園人權、家事議題到學生消費糾紛,盼提升教師法律知能與教學應用。

教師坐進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聽課,這場「115年度台中地區高中以下學校教師法律研習營」,把校園裡常碰到的法律問題,一次拉回教學現場來談。從兒童權利公約到學生消費糾紛,課程安排都對準教師平日會遇到的情境。
這場教師法律研習營於6日在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舉行,由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教育局及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共同辦理,開訓由台中高分院院長李寶堂、教育局長蔣偉民及法制局副局長何怡萱主持,對象是大台中地區高中以下學校教師,希望補強校園法治教育所需的實務知能。
四大主題回應校園法治教育需求
法制局表示,這次課程內容包含「兒童權利公約與校園人權實踐案例與宣導」、「校園常見法律問題」、「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與親子會面交往事件之探討」及「學生族群常見消費糾紛案例解析」四大主題,從校園管理、學生權益到家庭事件,都和第一線教師工作密切相關。
由法官與法制局講師帶入實務案例
課程由台中高分院庭長王鏗普、庭長蔡名曜、法官蔡建興及法制局副局長何怡萱授課。法制局指出,透過深入淺出的講解,除了提升教師法律素養,也希望老師能把這些觀念帶進課堂,讓學生更早理解法治觀念與自身權益。
學生消費糾紛成為今年重點
今年課程也特別把學生消費糾紛列為重點。法制局說明,面對日益複雜的消費環境,教師若能先理解常見爭議,較能協助學生辨識網路購物陷阱、線上遊戲點數爭議、無卡分期及不當推銷等風險。何怡萱便以實際案例解析,提醒教師在校園中也能扮演早一步提醒的角色。
研習最後安排綜合座談,由教育局副局長賴緣如與各講師和教師交流,針對校園法律議題與教學實務分享經驗、釐清疑義。對台中的教師來說,這場教師法律研習營不只是進修課,更關係到之後如何把校園法治教育、學生消費糾紛防範,真正放進日常教學裡。









